1熱熔焊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專門培訓,考核合格后,方可使用。嚴禁非操作人員。
2焊機電器及控制部分不防水。使用本機時,焊機器具和控制部件應禁止進水。如遇雨天,應對焊機電器及控制部件采取防護措施。
3在零下焊接時,必須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,以保證焊接表面有足夠的溫度。
4所有與焊接表面接觸的物品必須清理干凈。焊接前,焊接表面必須清潔干燥。待焊接的零件不得損壞、損壞或污染(如污垢、油脂、碎屑等)。
5為保證焊接過程的連續性,焊接完成后應充分自然冷卻,消除其內應力。
6對于dn≤63mm或壁厚e<6mm的管道部件,不允許采用熱熔對接接頭的焊接方法。
7不同SDR系列的管道部件焊接在一起時,建議采用熔接或適當的加工方法使焊縫壁厚相同。
8每道焊縫焊接時應有詳細的焊接原始記錄。原始焊接記錄應至少包括天氣條件、環境溫度、焊工代碼、焊縫編號、管道類型、焊接壓力、阻力壓力、加壓時間、加熱。板溫、切換時間、吸熱時間、冷卻時間等。
9熔斷器中的熔斷器,嚴禁私自增減。
10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隨時觀察。如有異響或過熱,應立即停止使用。
11始終保持設備清潔,防止灰塵積聚損壞電路。